超市冷凍櫃的魚類包裝,有個讓人很容易忽略的細節:同樣叫「鱈魚」,旁邊卻站著「圓鱈」和「扁鱈」,長相似乎差不多,價差卻可能很大,更關鍵的是,這三個名字在台灣法規上根本不被允許混用。簡單說,台灣食藥署明文規定,只有屬於「鱈形目」的魚種才能直接標示為「鱈魚」;圓鱈和扁鱈在生物分類上根本不是同一種東西,用錯名字就是標示不實。
超市魚類包裝標示的核心問題:三個名字代表三種不同的魚
很多人去超市買魚,看到「鱈魚」就點,看到「圓鱈」也點,覺得差不多就是一家人。但這個「差不多」的感覺,其實是台灣市場長期以來的混亂累積而成的習慣,不是事實。
食藥署規範,只有鱈形目底下的魚種才可以標示為「鱈魚」,包括大西洋鱈、大頭鱈、格陵蘭鱈、黃線狹鱈、黑線鱈等。這些才是你印象中那個白色、肉質厚實的「真鱈魚」。
那圓鱈和扁鱈呢?市售圓鱈俗稱智利海鱸、扁鱈俗稱大比目魚,兩者均不屬於「鱈形目」,業者應該標示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,以利消費者正確選購。換句話說,它們可以繼續用「圓鱈」「扁鱈」這些消費者熟悉的俗名,但不能單獨掛一個「鱈魚」兩字就賣給你。
鱈魚、圓鱈、扁鱈的超市包裝標示比較
搞清楚三者之間的差異,看下面這張表會比較直觀:
| 常見名稱 | 生物分類目 | 學術通俗名 | 包裝可標示為「鱈魚」? |
|---|---|---|---|
| 鱈魚 | 鱈形目 | 大西洋鱈、黃線狹鱈等 | ✔ 可以 |
| 圓鱈 | 鱸形目 | 小鱗犬牙南極魚(智利海鱸) | ✘ 不可單獨標示「鱈魚」 |
| 扁鱈 | 鰈形目 | 馬舌鰈、庸鰈(大比目魚) | ✘ 不可單獨標示「鱈魚」 |
| 龍鱈(油魚) | 帶鰆科 | 棘鱗蛇鯖、異鱗蛇鯖 | ✘ 以鱈魚名義販售屬標示不實 |
為什麼超市魚類包裝標示的規定這麼晚才出現?
這件事之所以拖了很長時間才有明確法規,背後有個市場形成的歷史原因。「圓鱈」「扁鱈」這些名字是台灣消費者幾十年來習慣的叫法,魚販、餐廳、賣場都這樣標,久了就成了默認的行業慣例。問題是,這套習慣製造了一個模糊地帶,讓真正的鱈魚和其他魚種在消費者眼中變得沒有差別,進而出現更嚴重的混充行為。
曾有餐廳以「油魚」魚目混珠為「鱈魚」之情事,遭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之規定處以罰鍰,產品並限期回收改正。油魚這個魚種在市場上有時被稱為「龍鱈」,外觀上確實不容易和其他白肉魚區分,正是這種混亂讓主管機關決定出手整頓。
衛福部食藥署於2016年7月14日發布函釋,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:只有屬於「鱈形目」的魚種才能標示為「鱈魚」,圓鱈、扁鱈若單獨標示為「鱈魚」即屬標示不實,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。雖然規定在案,但市場執行端仍存在模糊空間,學會看魚種原名比看品名更實際。
去超市時,魚類包裝標示上你實際會看到什麼?
理解了法規框架之後,去超市再看包裝,感覺會完全不一樣。
符合規定的包裝,通常在品名欄會看到這樣的寫法:「圓鱈(小鱗犬牙南極魚)」或「扁鱈(大比目魚)」,把通俗名稱和魚種正名並列。如果你只看到單純的「圓鱈」二字,沒有附上任何魚種說明,這個標示就走在法規灰色地帶邊緣,業者照理說應該要補上正確資訊。
更要注意的是,若涉及特定魚種品名誤用或標示與實際情況不符,如將「圓鱈」「扁鱈」標示為「鱈魚」,則屬標示不實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,最重可處400萬元罰鍰。也就是說,這件事不是「多標少標」那種小問題,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違規行為。
實際逛超市你還會發現,有些業者乾脆在包裝正面加上「真鱈」兩字,這其實是行銷語言,意思是強調這塊是真正屬於鱈形目的鱈魚,跟旁邊的圓鱈、扁鱈做出區隔。這個「真鱈」說法本身沒有法規依據,但在消費者辨識上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提示作用。
三種魚的價格結構差異與通路現況
既然生物種類不同,價格當然不一樣。一般來說,真正的鱈形目鱈魚因為產量稀少、運輸成本高,在超市和量販店的售價會明顯高於圓鱈和扁鱈。在台灣其實不太容易買到真正的鱈魚,市面上常見的圓鱈和扁鱈,在生物學分類上都不屬於鱈魚。這句話的意思換成購物語言就是:你如果在超市看到標價便宜的「鱈魚」,幾乎可以確定它不是真的鱈形目鱈魚。
圓鱈的價格通常介於扁鱈和真鱈魚之間,圓鱈的價位比扁鱈高一些,又稱為「南極鱈」「美露鱈」,其實是棲息在南極周圍海域的智利海鱸,許多餐廳、鐵板燒店都會使用圓鱈,因為本身油脂充足,適合各式料理方式。扁鱈則因為產量相對充足,通常是三者裡面最便宜的選項,買的是大比目魚,但包裝上的品名寫的是「扁鱈」,消費者如果不知道這層關係,根本不會意識到自己買的東西叫什麼。
從通路角度來看,量販店和大型超市因為有冷鏈規模,進到真正鱈形目鱈魚的機率相對高一些;超商鮮食和傳統市場魚攤的「鱈魚類」商品,更常見的其實是圓鱈和扁鱈的加工切片。這不是說通路在騙人,但超市魚類包裝標示上如果沒有清楚寫出魚種全名,消費者幾乎沒有辦法靠眼睛分辨。
看懂超市魚類包裝標示的幾個實用判斷點
下次拿起超市的魚類包裝,可以從這幾個地方著手:
- 品名欄只寫「鱈魚」兩字——表示業者主張這是鱈形目魚種,如果實際上不是,就是標示不實。
- 品名欄寫「圓鱈(小鱗犬牙南極魚)」或「扁鱈(大比目魚)」——這是符合規定的標示,你買的就是這個種類的魚,不是鱈形目鱈魚。
- 品名欄只寫「圓鱈」或「扁鱈」、沒有附上魚種正名——這個標示存在問題,規定要求要並列魚種名稱,業者未確實執行。
- 出現「龍鱈」「油魚」等字樣——這是完全不同的魚種,油脂組成和其他鱈魚類差異很大,消費者要自己判斷是否適合購買。
另外,完整包裝食品應標示品名、內容物、淨重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或進口商資料、原產地(國)、有效日期、營養標示、基改原料與保存條件等。這些欄位都是法規要求的必要資訊,缺少任何一項都是標示不完整。原產地這欄特別值得關注——真正的鱈形目鱈魚多來自北大西洋、北太平洋海域,圓鱈則主要來自南極周邊,標注的捕撈地或原產國如果對不上你對魚種的認知,就值得多想一想。
常見問題
我在超市買到的「鱈魚片」,到底是不是真的鱈魚?
要看包裝品名。如果只標「鱈魚」,業者是主張這是鱈形目魚種;如果標「圓鱈」或「扁鱈」,那就不是真的鱈形目鱈魚,而是智利海鱸或大比目魚。一般來說,市面上大多數平價魚片實際上是圓鱈或扁鱈,真正的鱈形目鱈魚售價通常明顯較高。
超市魚類包裝標示只寫「圓鱈」但沒有附魚種名稱,這樣合法嗎?
依食藥署規定,「圓鱈」這個俗名必須與魚種正名(小鱗犬牙南極魚)並列標示,只寫「圓鱈」而沒有附上正名,屬於標示不完整,業者應依規補充。
「油魚」和鱈魚有什麼關係?
油魚和鱈魚沒有生物分類上的親緣關係,屬於帶鰆科。食藥署強調,雖然國內並未禁食油魚,但業者若以成本較低的油魚冒充高價「鱈魚」販售,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。如果你看到包裝寫「龍鱈」,那就是油魚,不是任何一種鱈魚。
超市魚類包裝標示錯誤,消費者可以怎麼做?
可以向所在縣市的衛生局食安處申訴檢舉,主管機關有權介入查核、命業者改正。若情節涉及以不同魚種標示為「鱈魚」販售,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處分,最高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。保留購買收據和包裝照片,是申訴時最有力的佐證。
魚類標示這件事,消費者能做的其實不多,多數人不可能每次買魚都去查生物分類。但只要記住一件事就夠用了:看到超市魚類包裝標示的品名後面有沒有附上括號裡的魚種正名,有的話,你至少知道你買的是哪種魚;沒有的話,這個包裝在法規標準上其實有問題,要不要買就靠你自己判斷了。